2015年9月5日 星期六

「詩六義」晚出說證

一,朱熹《詩》說

  後人言《詩》,喜用「賦、比、興」解說。「賦、比、興」的來歷是甚麼呢?本義是甚麼呢?後人的解讀又是否符合本義?先以朱熹《詩集傳》為例,試看朱熹的用法,這是最傳統的解法。

  《葛覃》:「害浣害否。歸寧父母。」下注「賦也」。
  《螽斯》:「螽斯羽,詵詵兮。宜爾子孫,振振兮。」下注「比也」
  《關雎》:「關關雎鳩,在河之洲。窈窕淑女,君子好逑。」下注「興也」。

  何謂「賦、比、興」?朱熹自有定義。

  《葛覃》注:「賦者,敷陳其事。」
  《螽斯》注:「比者,以彼者比此物也。」
  《關雎》注:「興者,先言他物,以引起所詠之詞也。」

  朱熹又解釋「風、雅、頌」三種詩體的分別。

  《詩經集傳原序》:「凡詩之所謂風者,多出於里巷歌謡之作,所謂男女相與詠歌,各言其情者也。」
  又「若夫雅頌之篇,則皆成周之世,朝廷郊廟樂歌之詞,其語和而莊,其義寬而密。」

  可見朱熹認為「賦、比、興」是三種文學手法,加上「風、雅、頌」三種詩體,就是「詩六義」了。朱熹的說法,實是有其淵源。

  孔穎逹《毛詩正義》:「風、雅、頌者,詩篇之異體;賦、比、興者,詩文之異辭耳。」「風、雅、頌」是三種詩體,是為「三體」;「賦、比、興」是三種文學手法,是為「三用」。孔氏的「三體三用」說影響深遠,又可追遡自東漢大儒鄭眾及鄭玄,不贅。問題在於,「詩六義」是否一個好工具呢?此外,「詩六義」是否《詩經》時代的思想呢?其實此兩問題相輔相成。假如愈接近《詩經》時代,就愈符合作《詩》的本義。假如我們對「詩六義」的理解愈符合原始意義,這個工具就更為好用。此文所作,就是質疑「詩六義」之說晚出,而後人「三體三用」又不符合「詩六義」本義,難怪後人於「詩六義」生出無數異說,以此解釋《詩經》自是不合。

二,《周禮》《毛序》晚出

  「詩六義」出《周禮》及《毛詩大序》,《周禮》稱之為六詩,《毛詩大序》稱之為六義。

  《周禮.大司》:「教六詩,曰風,曰賦,曰比,曰興,曰雅,曰頌。」
  《毛詩大序》:「故詩有六義焉。一曰風,二曰賦,三曰比,四曰興,五曰雅,六曰頌。」

  漢代《詩》說有四家,今文《詩》三家,即齊魯韓三家;古文一家,即《毛詩》。《毛詩》是古文經,《周禮》亦然,可見「詩六義」只是《詩》古文家一家之說,而不見於齊魯韓三家。古代認為《周禮》是周公手定,今人多不信,《周禮》之作,最早不過戰國時期。《毛詩大序》更在其後,而《詩經》是西周春秋時典的文獻,以戰國時之語解西周春秋時代之經,可乎?

三,古《詩》說只有興,無賦比

  上文提到,「詩六義」自是《詩》古文說。有趣的是,《毛詩》有興說,《韓詩》亦有興說,齊魯二家應同。出土文獻論詩亦只有興,見馬王堆漢墓帛書《五行》。三家詩立為官學官,在西漢文景之時,帛書《五行》寫成時代應稍早,此書採用戰國流行的經說體,應是戰國末年之書。這說明,最早期的《詩經》學說,只有興,可追遡自戰國時代,而沒有賦及比。

  《毛詩》:「關關雎鳩,在河之洲。」《毛傳》:「興也。」
  《韓詩章句》:「詩人傷其君子,求己不得,發憤而作,以事興芣苡雖臭惡,我猶采之不已。」[注一]

(馬王堆漢墓帛書《五行》,見《帛書五行篇校注及研究》頁39)

  此是今古文《詩》說皆有興說之鐵証。但為何完全沒有提及興比二義呢?南朝人劉勰曾試圖解釋,認為興隱而難見,比顯而易見,所以《毛傳》只標興,而不及比。

  《文心雕龍.比興》:「毛公述《傳》,獨標興體,豈不以風通而賦同,比顯而興隱哉?」

  雖然劉勰說「比顯而興隱」,可是比興的分野,後人不甚清楚,以致諸多異說。連鄭眾和鄭玄的比興說也不同,而他們都是東漢人,後世的異說就更不用說了。假如「比顯而興隱」,豈能到東漢便不詳其說?我認為以下的說法較為合理。「詩六義」出自《毛詩大序》,興說出自《毛傳》,而《毛傳》時代比《毛詩序》早。戰國乃至西漢的詩說只有興說,見《毛傳》、《韓詩章句》以及帛書《五行》。而《毛序》晚出[注二],後來《毛詩大序》的作者加入《周禮》的記載,便成後世之「詩六義」。《毛傳》沒有賦比的原因也很簡單,因為《毛傳》作者心目中根本沒有賦比二義!

四,《周禮》《毛序》記載次序不合

  如果有細心留意,《周禮》記載的六樂,以及《毛序》記載的六義,都不合邏輯。假如真的分成「三體三用」,應該「三用」或在「三體」前,或「三用」在「三體」後。而按《周禮》《毛序》,風在「賦、比、興」前,雅頌又在「賦、比、興」後。假如「三體三用」分類無錯,這豈不是自亂其例?

  應當留意的是,《周禮》《毛序》本文並無解說何謂「賦、比、興」,「賦、比、興」最早的解說來自東漢鄭眾及鄭玄,見《周禮注》。

  鄭玄注:「賦之言鋪,直鋪陳今之政教善惡。比,見今之失,不敢斥言,取比類以言之。興,見今之美,嫌於媚諛,取善事以喻勸之。」
  鄭眾注:「曰比曰興,比者,比方於物也。興者,托事於物。」

  鄭玄認為比屬於刺,興屬於美,這是將比興拉上美刺來講。鄭眾則不然,比是比方,興是托事,雖然講得有點空泛,但知道先鄭說比興跟美刺完全無關。先鄭後鄭都是東漢人,已經有異說,後世異說之多就更不用提了。後人更有揚棄舊說的,認為《周禮》的六樂,純粹就是六種詩體,「賦、比、興」和「風、雅、頌」一樣是詩體。這較為符合《周禮》原文文義。持此說的有章太炎,其說如下。

  章太炎《經學略說》:「賦、比、興與風、雅、頌並列,則為詩體無疑。今《毛傳》以升高能賦為九能之一,謂之德音。周末屈原、荀卿俱有賦。賦既在風、雅、頌之外,比、興當亦若是。」

  其說當是。《荀子》有《賦》《成相》二篇,為賦體。至於為何不得見比興,或是本有比興而後散迭,或本無比興而《周禮》採入湊數,這就不得而知。

五,結論

  六樂六義說,自有其淵源;《詩》今古文之興說,亦另其淵源。於西漢時期,本是獨立發展,興說自是興說,六樂六義自是六樂六義。至東漢先鄭後鄭採之,並以「三體三用」之說解釋《詩經》,六樂六義之說及興說混而為一,獨立發展之歷史遂湮沒不聞。

  愚認為以六樂六義解說《詩經》有二不合。一,六樂六義源自《周禮》,《周禮》為戰國時書,不可據以解西周春秋之《詩經》。二,「三體三用」之說倡自東漢先鄭,後鄭和之,此說未必符合《周禮》著者本義。

六,注釋

[注一]魏源:《詩古微》(長沙:岳麓書社,1989),頁216-217。
[注二]例如認為《毛序》為東漢衛宏所作。《後漢書.儒林列傳下》:「[衛]宏從[謝]曼卿受學,因作毛詩序,善得風雅之旨,于今傳於世。」衛宏所作《毛序》,概即《毛序》之注,後世混入注文,遂不可分,後世謂之《續序》,《本序》出於何時則不得而知。吳汝綸《詩序論》曰:「然則今所謂《續序》者,非《續序》也,續《毛詩》而為序注也。至鄭康成又從而為之注,而衛宏之注,蓋已與序混而為一。范蔚宗不知其本實序注,遂謂宏作《毛詩》序,此後儒疑議所由起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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